课程提纲
(二)企业
上市的若干认识问题、资本市场已经成为重要的国家战略组成部分、资本市场的核心功能是
IPO、企业充分利用地方政府支持的
上市政策、企业境内外
上市比选、
上市的利弊得失等分析。
(四)企业
上市前三年不能有“重大违法违规”的
行政处罚。
(五)企业资本市场
上市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方案选择及
IPO申报影响。
(七)企业
上市要迎合资本市场所欢迎的“七新三高”、“龙头”、“故事”、“概念”、“题材”、“高科技”、“硬科技”、“
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
(八)发起人股东资格和出资要合法合规。
(九)
上市主体的肌体架构——
股权结构科学和合理化设计与规范。
(十)严查突击
IPO入股特别是证监会系统人员入股和延长锁定期及严格退出减持。
(十一)不要乱造“老子”——集团公司或者乱生“儿孙”!
(十二)企业控制权界定和稳定
(十五)关于主营业务变更、实际控制人和高管层重大变动。
(二十五)企业资本市场
上市信息披露,不能“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重大遗漏”。
(二十六)“两符合: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四重大: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
舆情、重大违法线索” 。
(二十八)注册备案制审核企业资本市场
上市问询与反馈的经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