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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大纲 背景:从通报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整治 第一部分 中央八项规定内容 一、 改进调查研究 二、 精简会议活动 三、 精简文件简报 四、 规范出访活动 五、 改进警卫工作 六、 改进新闻报道 七、 严格文稿发表 八、 厉行勤俭节约 第二部分 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析 一、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 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2. 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 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 3. 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 4. 文山会海反弹回潮, 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二、 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 1. 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违规收送礼金和其他礼品); 2. 违规吃喝(包括: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 3.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4.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5. 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6. 其他(包括: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楼堂馆所问题、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 第三部分 银行员工履行八项规定要点 一、遵守党的纪律 1.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不搞非组织活动,不违背组织原则 二、廉洁自律 1. 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2. 遵守廉洁从业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 三、服务客户 1. 秉承“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热情周到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 尊重客户权益,保护客户隐私,不泄露客户信息,不滥用客户资料 3. 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对待客户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 一方四、其他方面 2. 遵守银行内部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权限办理业务,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3.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 第四部分 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行为及案例 一、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类 专题1:严查严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专题2:“人情往来”,还是违纪违法? 二、 公款消费与宴请类 专题1:让公款旅游寸步难行 专题2:对违规吃喝露头就打 三、 特权行为类 专题1:自觉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 专题2:从严管好身边人 四、 近期金融单位党纪政务处分案例集 1.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巡视员傅思伟案例 2.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金融研修院原党委书记、院长蒋伟案例 3.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须国案例 4. 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邵茂丰案例 5. 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宏伟案例 6.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 张松柏案例 一、 严禁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充当资金掮客,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集资。 二、 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挂职。 三、 严禁为关系人或协助他人违规获取银行信用。 四、 严禁授信人员在调查、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默认或协助客户提供伪造的、虚假的授信资料。 五、 严禁以个人或单位名义违规提供担保、承诺或出具保函。 六、 严禁违规办理非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和贴现业务。 七、 严禁独自或伙同他人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 八、 严禁出租出借个人账户,违规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 九、 严禁未按规定查验客户身份,违反客户意愿办理业务。 十、 严禁冒充或代替客户签字,违规代理客户办理业务,以个人名义代客保管身份证、存单、印章、U盾等重要物品。 十一、严禁违规代客理财,诱导、误导、超 授权销售理财产品。 十二、严禁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利用信用卡套现。 十三、严禁违规查询个人征信或企业征信。 十四、严禁违规为个人、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或开通电子银行,违规办理查询、冻结、解冻、扣划等业务。 十五、严禁复制、盗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 授权卡、密码,共用业务系统用户。 十六、严禁违规管理库存现金,白条抵库,不在视频监控下办理现金业务。 十七、严禁违规使用印章、密押,私刻、盗用银行或客户印章,私自留存银行废止印章。 十八、严禁违规管理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私自留存作废有价单证或重要空白凭证。 十九、严禁在会计结算、授信审批、费用管理等方面化整为零,规避 授权控制。 二十、严禁伪造、篡改、擅自销毁纸质或电子信息 档案。 二十一、严禁指使、授意、强迫他人违规办理业务。 二十二、严禁违规操作危害银行计算机系统安全。 二十三、严禁违规操作、行为失范,损害银 行业形象及 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四、严禁以散播负面信息或行贿等手 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二十五、严禁在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中逆程序、缺程序违规操作造成案件(风险)。 二十六、严禁弄虚作假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案件(风险)信息。 二十七、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取中介或合作机构返佣等方式违规谋取个人利益。 二十八、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倒卖、泄露银行或客户信息。 二十九、严禁套取银行 信贷资金流入资本市场或从事高利转贷。 三十、严禁参与涉黄、涉黑、涉恐、涉毒、涉赌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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