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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三板挂牌条件 1、 依法设立并存续满两年 2、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5、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1、发起人持股的转让限制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持股转让限制 5、对挂牌前十二个月内增资部分股份的转让限制 6、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发起人转让股份限制 7、挂牌公司发行新股的转让限制 9、因非转让原因获得的股票转让限制 10、自愿限制(承诺限制) 1、定向发行 1、可能影响挂牌的问题 2、关联方的认定 3、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4、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5、社保、公积金的合规性问题 6、劳务派遣的合规性问题 7、独立性问题 五、 新三板挂牌流程 1、初步尽调:确定该企业是否有影响挂牌的无法克服的障碍。 2、签订挂牌服务协议 4、整改(券商立项) 5、股份制改造 6、申报材料准备 7、券商内核 8、股转系统审核 9、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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