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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背景 《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 法律,也是截至目前我国体量最为庞大的 法律,被誉为“新时代的权利宣言书”、“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八部民事 法律将废止,这将对 法律实务特别是司法实践产生深远影响。 2020年,甚至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 民法典的深入学习和研究都将是最关心话题。抢占先机、高效学习才能在 法律共同体的竞争中快人一步! 《 民法典》的物权编、 合同编及担保的解读,进行了专项的讲解和授课,引导实务工作者深入解读《 民法典》相关规则,准确预判未来司法实践的裁判思路。 培训对象 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等 法律实务工作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顾问、 法律事务专员等。 培训时长:1天(6小时)课程大纲 一、居住权 •居住权制度的机遇与挑战 •居住权的设立 •居住权的内容 •居住权的消灭 二、担保物权 (一)体系性变化:功能主义担保法 •担保的范围 •担保权的公示 •担保权的顺位 •担保权的实现 (二)抵押权制度的新变化 •流抵押禁止的缓和 •正常经营中买受人规则适用范围的扩张 •抵押与租赁顺序规则的完善 •抵押财产转让规则的颠覆性改变 •价款抵押权的超级优先权地位 •最高额抵押债权确定时点的改变 (三)质权制度的新变化 •有价证券质押的特别规定 (四)关联制度 •融资租赁 •保理 •回填式立法 •努力体系化 •储法功能强大 •现在与未来 •横向:商行为法+商主体法 •纵向:转介公法+引致商法 •调整四层结构为三层结构 •扩展调整宽度与深度 •预留接口:与公,与商 •裁判规范、行为规范 •请求权基础-请求权体系 •不可抗力 •违约方解除权 •风险负担 •违约救济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 •诉讼时效 •担保体系 •增信结构 •担保制度与法定担保 •功能导向的担保 •身份关系协议的准用 •预约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后果 •格式条款 •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 三、多数人之债 •按份/连带:债权/债务 •连带债务的内容 效力 •追偿权/法定债权转移 •求偿权的扩张 •连带债务的涉他效力 •第三人清偿权 •违约责任中的第三人替代履行费用 •代位对象扩张 •未到期债权的代位权 •代位权行使效果及其他程序协调 •撤销权的要件 六、债权让与制度的变化 •债权让与的禁止特约 •债权让与的通知 •债权转让与从权利 •债权让与中的抵销 •法定解除权的一般规定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解除权 •情势变更与解除权 八、违约责任的微调 •违约金调整 •债权人拒绝或受领迟延 •格式条款 •强制性规定 •规章与违背公序良俗 •越权代表:以公司提供担保为例 二、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的类型和事由 •情势变更与合同解除 •轻微违约与合同解除 •合同僵局与合同解除 •未生效合同与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和期间 •解除异议权的行使方式和期间 三、保证合同 •保证的从属性 •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及其例外 •保证人的追偿 •保证责任与破产程序 课程回顾与现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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